2025年底前,现有水泥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,力争50%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清洁运输改造

6月19日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《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巩固提升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方案中提出,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(含矿山)和独立粉磨站(含生产特种水泥、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)超低排放改造。

到2025年底前,现有水泥企业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,力争50%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清洁运输改造;

到2026年底前,现有水泥企业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。

全省新建(含搬迁)和改扩建水泥企业投产时要全面实现超低排放且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。

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水泥企业或设施不再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。

来源:山东省生态环境厅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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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6-20 09:20